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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三个加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时间:2017-04-10              

  

市编办“三个加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市编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三个加强”为抓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成立了市编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主任王金立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分管科室的反腐倡廉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通过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主动预防,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效果明显。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机构编制“阳光信访”活动,不断拓展机构编制督查渠道,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纳入日常接访范围,设置违纪违规行为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形成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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