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权力清理和政府机构改革。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调整规范工作。对照通用目录调整后,我市36个单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97项。市审改办印发了《关于印发<丹江口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版)>的通知》,将规范后的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公布。在规范审批事项目录基础上,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缩减办事程序和环节。积极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多次与上级沟通,对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方案经市编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已报上级审批。
深化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卫计局所属单位的资源配置,印发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编制方案,整合了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中心职能,优化了卫生监督和计生执法资源,建立了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市中医院核编工作,按公立医院改革核编标准核定中医院人员编制,明确了中医院领导职数。
推进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展了水利、渔政综合执法调研,提出了我市水利执法机构与职能整合方案并提交编委会议研究通过,整合了水政监察、水利规费管理、河道管理等机构,组建新的水政监察大队,实施水源保护、水政执法、河道与堤防综合管理职责。同时重新明确渔政执法机构工作职责,保障执法工作及人员经费。进一步理顺我市城管综合执法机构,拟成立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设立了6个中队,重新明确城管综合执法机构的编制。
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严格按照省、十堰市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全市中介组织发展状况,找准定位,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在全市住建、国土、环保、消防、安监、农业六个行业深入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坚持“五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机制保障到位、情况掌握到位、工作督办到位,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市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得到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肯定。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向市直36个行政审批部门印发了《关于清理报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机构信息表的通知》,收集汇总各部门上报信息,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机构清单。
加强机构编制工作调研。一是围绕广电和文化新闻出版机构和职能整合开展调研,掌握文化新闻出版及广电相关机构、职能现状,为推进机构和职能整合做好准备;二是围绕健全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机构和职能到外地开展调研,为整合全市检验检测资源收集信息;四是围绕不动产登记整合到国土、住建、房产等部门开展调研。
完善编制政务信息公开,强化编制总量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对编制实名制核查信息进一步完善,及时对实名制管理数据库数据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信息进行了更新。积极做好对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管理和网站标识挂标等工作。同时加强对全市编制总量与存量的分析,对全市各类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增减动态数据进行统计,做好对编制及超编状况的监控和预测,按照职能及空缺编情况提出全市事业编制调整方案,全面落实“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编制管理要求。
明年工作重点:
一是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待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上级审批后,对改革涉及单位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清理。做好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省审改办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启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待省审改办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后,全面清理通用目录中所有非行政许可事项。做好省、十堰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
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机构清单的编制工作。以六个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并逐步铺开,在全市其他行业参照执行。
四是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事业单位分类基础上,实施各项配套改革,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有关工作。
五是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改革,强化信息调研工作,积极发挥编办参谋作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六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调控机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服务发展”要求,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