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丹江口市被列为湖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丹江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改革试点时间节点要求,主动作为,该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纳入2017年丹江口市全面深化改革21个专项领导小组重点任务。丹江口市改革办、市委督查室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督查督办,市编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分别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从而使此项改革有市领导重点抓,执法单位大胆管,重点任务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17年,丹江口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现已达到“建设基本设施”、“健全基本制度”、“建立基本队伍”和“建配基本装备”的要求。目前,此项工作处于深化改革阶段。
一、 改革前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现状
2012年,经丹江口市编委研究同意,该市已成立商务综合执法机构,当时与市商贸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合署办公,原在市商贸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加挂“丹江口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在2017年机构改革中,市商贸中心撤销,职能并入市商务局,由于执法职能与管理职能应实现分离,所以商务执法大队未整合并入市商务局。因此,整合全市商务局系统现有行政执法机构职责,组建独立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综合行政执法迫在眉睫。
二、改革中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组保障到位
丹江口市委书记孙咏平同志亲自领衔商务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翔为组长、副市长杨军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丹江口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办发〔2017〕37号)文件,为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组保障。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困难和问题,2017年10月,丹江口市委书记孙咏平亲自到执法大队现场办公指导改革工作,并形成《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
(二)职责明确,“三定”规定到位
试点改革启动后,市编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及时召开编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丹江口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关于成立丹江口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的批复》文件,保证了商务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有效分离,确定了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主要职责等内容;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同时,为解决执法大队人员年龄偏大、结构不优、缺少法律人才等问题,2017年市编委已安排2名年轻转业军人到执法大队工作,目前,招录1名法律人员到执法大队的计划已通过审批。
同时,依据《丹江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编制了《丹江口市商务局行政职权信息表和流程图》、《商务行政执法权利清单汇编》,明确了监管执法职责和权限目录,理顺了与有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建立健全了商务执法各类制度,编印了《商务行政执法法规汇编》、《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商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汇编》、《商务行政执法权利清单汇编》。
(三)设备设施齐全,保障措施到位
为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丹江口市不断强化保障措施。明确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办案工作经费,改革启动时,拨付专门工作经费30万元。根据商务执法工作需要,不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执法设施和装备,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12312 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建设。整修改造了办公场所,购置了电脑 、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等办公设施,开通了“12312”热线电话,保障了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正常运行。
(四)履职尽责,综合执法到位
1.抓执法,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推进商务执法更好通过开展成品油市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对二手车回收拆解、典当、拍卖等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等方式,不断丰富执法工作经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2.抓节点,促进商务综合执法各项基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完善商务执法各项管理制度、权力清单,全面完成了商务系统“双随机”监管平台录入工作;按照行政许可类、行政备案类以及其他类的相关标准完成了商务行政执法清单和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制定;以现有执法人员为基础建立了执法人员目录库,同时建立部分重点领域企业目录库;及时确定执法组织机构、编制及主要工作任务。
3.抓队伍,促进执法素质不断提高。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试,办理新的行政执法证件,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商务行政执法职责2017年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了7次法律法规、技能及相关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目前,丹江口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存在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不优,执法装备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远程监控、运用大数据加强预防性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丹江口市将借鉴先进县市的经验,不断提高该市商务综合执法水平。一是进一步梳理完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二是进一步强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宣传。三是进一步拓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确保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